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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7-15 | 来源: 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 | 作者: sj 阅读: 100

导读: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跃研小编特此整理了与“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有关的复试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考生们!

  复试信息公布之后,同学们需要做的就是及时了解复试信息,来为接下来的复试做好准备。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跃研小编特此整理了与“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有关的复试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考生们!
 

  为保证我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全、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原则。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若干招生复试小组,负责硕士生网络面试。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管理员1人。

  三、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复试,网络复试使用学校统一指定的小鱼易连网络复试平台(软件下载见https://www.xylink.com/download)。。

  四、内容和要求

  我院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实行网络复试,网络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内容如下:

  1.自我介绍

  介绍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学业特长、专业兴趣,不超过3分钟。

  2.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实验技能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及专业实验技能。

  3.外语能力

  主要测试考生外语阅读、理解、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科研潜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考核。

  五、复试时间

  3月22-23日:一志愿复试(具体各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月24-31日:调剂生复试

  六、复试要求

  1. 考生须在复试前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 考生须按要求进行测试,并参加考前模拟演练,演练成功后应不再更换设备。

  3.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系统和考场,登录考场的信息及路径须保密不得泄漏给他人。

  4.复试时,考生房间内光线应充足均匀,视频清晰,保持桌面整洁,复试期间考试场所仅允许考生一人在场,严禁任何其他人员进入。

  5.考生须配合、服从复试管理人员的相关指令。进入考场,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准考证配合进一步身份查验,复试过程中,需配合复试管理人员指令随机巡查房间环境。用于复试的电脑除连接小鱼易连云视频平台复试指定的会议室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加入会议室后,应关闭手机中的扬声器及麦克风,设置成静音状态, 以防止产生噪音干扰。未经复试管理人员允许,不得再行操作电脑,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考生不得留存复试影音,不得对外泄露复试内容。

  七、复试前提供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审查表》(下载地址:http://yjsb.ciac.jl.cn/ →招生信息栏→下载专区),按要求如实填写,应届生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往届生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国家英语等级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在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得参与复试。

  7.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3月20日前以EMS邮寄至长春应化所教育处,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625号长春应化所教育大厦,收件人;邢晶,电话;0431-85262093.

  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以姓名+考号命名压缩包于3月18日前发送邮件至yjsb@ciac.ac.cn。

  八、总成绩的确定及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即专业素质成绩)为专业面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复试小组将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

  4.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以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3)对录取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以上就是“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不要忘记努力学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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