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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21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6-15 | 来源: 重庆大学官网 | 作者: sj 阅读: 55

导读:跃研小编特此整理了与“重庆大学2021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有关的复试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考生们!

  复试信息公布之后,同学们需要做的就是及时了解复试信息,来为接下来的复试做好准备。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跃研小编特此整理了与“重庆大学2021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有关的复试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考生们!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 27号),结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规模,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录取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彭静 欧玲

  成员:范定洪 黄萍 李永毅 毛凌滢 辜向东 陈爱华 魏世平

  2. 复试小组

  外国语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3. 招生指标

  目前我院获得学术型硕士生招生指标40名(已接收推免生21人)、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指标70名(已接收推免生28人)。

  4. 复试方式

  因为受到疫情影响,复试将采取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为保证公平、公正,面试将使用双机位保证考核,每位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以下设备:电脑(配备摄像头+耳麦)、手机。请考生选择封闭、无噪音的复试环境,提前调试好网络,打开摄像头、麦克风等相关设备设施。面试时须面对电脑摄像头,手机开启摄像头,并对准考生背面和电脑屏幕。整个面试中须保证上半身及双手在摄像头拍摄范围内。

  5.复试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及其他说明

  我院复试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侧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发展潜力、语言应用能力的考察。

  教育学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包括专业素质、英语水平能力的面试和学术潜能的开放式提问,外国语言文学和翻译硕士专业的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基本功(如语音语调、听力、口语、汉外互译)、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能。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30%,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100分)*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入学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任意一项)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6. 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于4月6日在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结果。

  7. 申诉渠道

  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  023-65678515

  二、复试安排

  1.提交材料

  请考生将以下材料于3月26日17:00前按照格式“姓名+本科学校+报考专业”命名、并按照规定顺序整合成一份PDF文件后提交发送到学院邮箱(2312250050@qq.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按研究生院的要求和格式);

  5)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6)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和翻译硕士: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日语能力证书;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专业:英语能力证书;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请所有考生加入重大外语研究生2021级统考群,QQ群号为:494657620.加群时请备注:报考专业、姓名及本科学校。

  2.复试时间: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3月28日;

  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4月1日;

  外国语言文学(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4月2日;

  翻译硕士:4月3日。

  3. 体检: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邮箱(2312250050@qq.com)。

  三、其他事宜

  为保证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1.每位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2.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3. 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4.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相关文件通知或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本细则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515.

 

  以上就是“重庆大学2021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不要忘记努力学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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