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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6-02 | 来源: 武汉工程大学官网 | 作者: sj 阅读: 107

导读:跃研小编特此整理了与“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有关的复试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考生们!

  复试信息公布之后,同学们需要做的就是及时了解复试信息,来为接下来的复试做好准备。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跃研小编特此整理了与“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有关的复试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考生们!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金明浩 严敏

  主要成员:黄艳 付书科 许承光 韩可卫 何丹 雷家彬 杨宏兰 穆海梅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严敏

  主要成员:兰海 方程成

  主要职责:

  1.对复试录取各环节进行监督;

  2.接收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并及时调查处理。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组织复试工作。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复试考核的实施;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专家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学院集中统一管理。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长:黄艳

  主要成员:付书科  穆海梅

  主要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五)研究生招生工作疫情防控组

  组长: 严敏

  主要成员:黄艳  杨宏兰

  主要职责:依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复试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研究生招生工作技术保障组

  组长:付书科

  主要成员:杨力旭 肖咏霓

  主要职责:为网络远程复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七)研究生招生工作宣传工作组

  组长:严敏

  主要成员:付书科 兰海

  主要职责:加强复试工作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密工作组

  组长:金明浩

  主要成员:杨宏兰 穆海梅

  主要职责:做好复试保密工作。

  三、复试工作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形式,全程录音录像。

  (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

  (二)复试时间、复试设备及环境:

  1.第一志愿上国家线以及调剂复试考生(教育经济与管理、金融硕士)

  时间: 2021年3月24日  8:00开始

  2.第一志愿上国家线以及调剂复试考生(法学硕士、法律硕士)

  时间: 2021年3月24日  14:00开始

  3. 复试设备及环境

  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要求。http://yjs.wit.edu.cn/info/1109/3528.htm

  (三)复试名单确定

  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以及招生计划数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单独划线。我院其他类别、学科、专业(领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均不得低于国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我院自主确定并公布我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

  2.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3. 根据生源情况,我院分批进行复试。针对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我院将根据学科(专业)发展情况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再次分配。

  (四)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应加强对考生学历、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组织实施。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具体要求:

  1.证件核查。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影印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的影印件。请将提交材料影印件整理至一个word文档中,转存为pdf格式,以“一志愿(调剂)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为邮件主题将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witfsyjs@163.com材料提交时间:第一志愿上国家线复试考生以及调剂考生,2021年3月23日中午12点前。

  (1)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可打印或在A4空白纸上抄写《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yjs.wit.edu.cn/info/1087/1982.htm),本人签名,与身份证正面一同拍照。

  (2)身份证(正反两面)、准考证等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 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1 年 7 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下载地址:http://yjs.wit.edu.cn/info/1109/3528.htm)。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因疫情影响目前不能盖章的,可先提交材料。盖章版最迟在学校拟录取公示前补交至法商学院。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交给法商学院。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中之一)等证明材料。

  2.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 100 元/人次,各学院要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缴费方式参见《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下载地址:http://yjs.wit.edu.cn/info/1087/1982.htm)。

  (五)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素养、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的内容。

  1、模拟测试

  考生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或学院官网公布的网络复试平台,于3月23日下午登陆网络复试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模拟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按英文自我介绍、口语交流、专家提问、抽题作答等环节完成。

  (1)登录远程复试平台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须提前30分钟登录系统,测试设备视频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2)进入候考区

  进入系统后,进行身份核验,通过系统“人脸识别认证”功能先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可进入候考区。在候考区,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手持身份证,配合进行身份验证核查、面试环境检查等。

  (3)进入面试考场

  身份识别:考生向考官展示身份证。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退出复试界面。

  (4)复试总时长为30分钟,其中英语自我介绍、口语交流5分钟,满分30分;专家提问10分钟,满分20分;抽题作答15分钟,满分50分。

  (5)专家提问。复试专家组一共提3-4个问题,复试专家提问结束后考生需在30秒内开始作答。

  (6)抽题作答。复试小组秘书在现场视频镜头下,向考生展示可选择的抽题号码,考生根据复试小组秘书的提示,考生选择答题号码,每名考生抽题1次,考生抽题后不得更换;如考生认为题目不清,可向复试小组秘书提问,由复试小组秘书向复试专家组转达,复试专家组可以选择答复或拒绝,考生在得到复试专家组意见后必须开始作答。

  (7)抽题作答环节涉及的内容为该学科基础知识加一些热点问题。

  (8)加试采用网上在线考试的方式。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跨大学科门类的考生需加试一门与专业相关的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具体时间、平台、方式等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下同)。

  2.总成绩计算。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申请调剂“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学院将根据学校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三)调剂注意事项

  1.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和我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奖励、就业等相关政策,做出理性选择。

  2.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资格审查时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五、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我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研招办。我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在网上向我院提交真实有效的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已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时,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一份交学校研招办备案。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院不承担责任。

  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保密工作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武汉工程大学研究招生考试保密规定》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保密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保密教育并签定保密承诺书。

  七、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细则、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八、其他工作

  (一)体检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心理测试,考生须签署并网上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九、监督及咨询联系方式

  法商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18986283239;邮箱:1063996911@qq.com

  法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5524927;邮箱:26289705@qq.com

  十、附则

  1.本办法由法商学院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以上就是“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不要忘记努力学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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