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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5-26 | 来源: 沈阳工业大学官网 | 作者: sj 阅读: 153

导读:跃研小编特此整理了与“沈阳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有关的复试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考生们!

  复试信息公布之后,同学们需要做的就是及时了解复试信息,来为接下来的复试做好准备。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跃研小编特此整理了与“沈阳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有关的复试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考生们!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期间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依法依规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研招相关人员要明确责任、信守承诺。

  2.坚持招生质量第一原则

  复试工作是保证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研究生招生学院要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进一步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加强现代教育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完善复试考核体系,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学校硕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院成立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

  1.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研究生院院长、各招生学院主管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处长组成。其职责为: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和复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制定学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制定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期间的监督与巡视,审批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在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对外发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等研招信息,组织各招生学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受理招考申诉等各项具体工作。

  2.各招生学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其职责为:制定复试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积极开展复试工作。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招生考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各专业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原则上以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并设立组长一名,秘书一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复试相关安排

  (一)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为120%-140%(不含调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具体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已于2020年10月完成复试的2021年推荐免试考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复试形式

  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沈阳工业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相关要求”。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三)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预计3月20日后各招生专业逐步开展复试工作,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通过复试QQ群告知,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以调剂复试短信的形式告知考生。

  (四)复试信息发布

  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实施细则等相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均由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发布。在复试前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记录。

  (五)复试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下列pdf格式的文件材料,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将材料上传至网络远程面试系统。

  1.身份证(正反面);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因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内容

  1.参加全国统考和单独考试,初试成绩满分500分的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如下。

  (1)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说能力(25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25分)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潜力和科研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工作(学习)表现、团学活动、社会实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4)专业能力考核(5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参加全国联考,初试成绩满分300分的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如下。

  (1)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政治理论考核(15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的了解和掌握。网络远程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考试范围参见我校复试考试大纲F500政治理论。

  (3)外语听说能力(15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20分)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潜力和科研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工作(学习)表现、团学活动、社会实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5)专业能力考核(5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在完成上述复试内容后,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项目管理[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考生除外。

  4.每名考生网络远程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七)特殊类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八)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全程记录

  由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

  2.建立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工作机制

  (1)双识别: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2)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四比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3.复试小组安排

  (1)面试具体工作由招生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复试小组成员中须包括一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同一专业(领域)有两个及以上复试小组的学院必须将考生随机分配到各复试小组中。全国联考的招生专业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1-2名政治理论考核教师。

  (2)同一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须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

  四、调剂相关要求

  (一)调剂考核形式

  2021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参照复试执行。

  (二)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所在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2.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与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领域)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领域)考试科目数一致。

  5.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可以向我校学术型专业调剂,也可以向专业学位领域调剂。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领域仅在专业学位领域接收调剂。

  6.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原则上要有数学。设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一可向数学二、数学三的专业(领域)调剂,数学二可向数学三的专业(领域)调剂,反之不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数学三。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根据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调剂阶段不接收初试科目外国语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具体要求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等四个元素任何一个发生变化,都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2.各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36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以短信通知为准,以下同)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确认接收调剂复试后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3.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的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调剂但未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4.各招生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如调剂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拟调剂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4.调剂考生已经通过面试,但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

  (二)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全国统考与单独考试(初试总分5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

  全国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

  六、体检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我校积极开展招生信息公开,所有硕士研究生招考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调剂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2.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期间,学校将大力加强招生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和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八、其他

  1.在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4.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联系方式

  1.联系邮箱:yzb@sut.edu.cn;

  2.研招办咨询电话024-25494900、024-25496237;

  3.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xy.sut.edu.cn/

 

  以上就是“沈阳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不要忘记努力学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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