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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硕士统考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 2021-04-15 | 来源: 北京外国语大学官网 | 作者: sj 阅读: 66

导读:相信准备考研的学子们或多或少地了解过自己目标院校的官网,上面发布了很多重要的通知公告。今天跃研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21年全国硕士统考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考生须知的相关内

  相信准备考研的学子们或多或少地了解过自己目标院校的官网,上面发布了很多重要的通知公告。今天跃研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21年全国硕士统考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考生须知”的相关内容,感兴趣的话一起来关注一下吧!
 

  欢迎报考2021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准考证》于12月10日-27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打印。《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本人《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正式开考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4:00.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报考高校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注:我校自命题外国语科目(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须使用我校发放的客观题标准答题卡,请相关考生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必备文具。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考试安全,请全体报考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考点编号1130)的考生严格遵守以下考试入场要求和流程!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一、考生入场要求

  1. 打印好的“准考证”;

  2.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

  3.考前7日内【12月20日(含)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绿色健康码;

  5.佩戴好口罩。

  考生经体温检测低于37.3℃后,方可正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为避免考点入口拥堵,考生可提前将“北京健康宝”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当天“绿码”进行截图或打印,以备出示。

  注:因疫情原因,今年取消考生提前入校查看考场位置流程。

  二、考场安排及考生入场流程

  (一)考场设置

  考场所在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逸夫楼,考场安排详见附件一。

  (二)入场安排

  1.入场时间:上午7:45.下午13:15.

  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好时间,进入校门、楼门时排队有序入场,保持1米间距,带好口罩。

  2.入校(入场)通道

  考试当天,校外考生与校内考生分别按以下路径入校,详见附件二考点示意图。

  (1)校外考生(非北外在校生)入校地点为: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东门(位于民族大学西路北端)。

  (2)校内考生(北外在校生)入场地点为:东西向主路靠近阿拉伯学院一侧。

  (三)入校(入场)流程

  1.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2.出示绿色健康码

  3.查验身份证、准考证和核酸检测报告

  4.收取核酸检测阴性报告(7日内)

  5.为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准考证上加贴核验标记

  6.考生持已有核验标记的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逸夫楼大厅,并同时再次检测体温。

1

  (四)对不符防疫要求的处理

  1.考生体温检测异常

  如考生体温≥37.3℃,先到隔离等候区短暂休息,并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测。如复测体温正常,允许考生进入逸夫楼内参加考试。判断为可疑病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凡未按要求提供“考前7日内(12月20日(含)以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未按要求提供“绿色健康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温馨提示

  1.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作好准备,提前上卫生间。

  2. 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在开考前关机并关闭所有铃声(特别提示:关闭闹钟),放入个人包袋并存于考场内指定位置。凡开考后,发现随身携带手机,不管是否开机均按违纪处理;发现手机发出铃声,不管是否在本人身边均按违纪处理。

  3. 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允许考生提前交卷时间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到考试结束前10分钟。

  4. 无校内车证的社会车辆在考试期间不得进入我校,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

  5. 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遵守国家法律,使用有效期内的真实身份证;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请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应考意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一:

考场号

地点

1

第一阶梯教室

2

3

第二阶梯教室

4

5

二层202

6

7

二层203

8

二层205

9

第三阶梯教室

10

11

12

二层211

13

三层302

14

15

三层303

16

三层305

17

三层315

18

三层318

19

20

四层402

21

22

四层403

23

四层405

24

四层410

25

26

四层415

27

28

五层502

29

五层503

30

一层116

31

32

五层505

33

五层510

34

五层515

(法硕联考)

35

六层602

(法硕联考)

36

六层610

(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管理类联考)

37

38

六层615(管理类联考)

39


附件二: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示意图
2

  附件三: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安全的内容修订

  1.刑法(以往使用条款)

  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

  2.《刑法(修正案九)》

  ——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考试作弊罪】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考试作弊罪】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罪】

  3.违规处罚、处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8、33号令)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等
 

  以上是“2021年全国硕士统考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点考生须知”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大家一定不要轻易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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