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030102)隶属于法学一级学科,是研究法律、法律制度及其思想的起源、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
此专业的毕业生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养独立从事科研、教学和实践的能力,从而在本土语境中为建设法治社会而真正有所作为。要树立以新的科学的指导思想和理念来对待和研究法律史,学会运用法理学的知识来深化法律史学的研究,善于进行中西法律史的横向比较,培养硕士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研究方向 | 01(全日制)外国法律史02(全日制)中国法律史03(全日制)比较法04(全日制)法律社会史05(全日制)古代东亚法律关系史06(全日制)民族(族群)法制史 |
招生人数 | 6 |
考试科目 |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03③612法理学 04④924法律史综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复试科目:0502中国法制史 |
参考书目 | |
备注 | 本院系所有专业都不接受单独考试。法学硕士请咨询025-83593529,法律硕士请咨询025-83594175,统一咨询:83597022。 |
招生年份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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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335 | 55 | 55 | 90 | 90 |
2018年 | 320 | 55 | 55 | 90 | 90 |
2017年 | 340 | 60 | 60 | 110 | 90 |
2016年 | 355 | 60 | 60 | 90 | 90 |
2015年 | 345 | 55 | 55 | 90 | 90 |
2014年 | 350 | 60 | 60 | 90 | 90 |
2013年 | 350 | 60 | 60 | 90 | 90 |
2012年 | 350 | 55 | 55 | 90 | 90 |
目前,我国各行各业都需要既精通法律知识,又掌握本专业知识的人才,换言之,就是需要大量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只靠单一的某门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法律史专业研究生应多增加自己的相关专业知识的积累,学会融会贯通,这样可以更大限度的拓宽自己的就业面,找到满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