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育人、治学的理想场所。 建校期间,国家教育部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力支援烟大建设,使之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在中央、省市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北大、清华及海内外各界人士 的大力支持下,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所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学科门类齐全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烟台大学占地面积3200亩,校园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面积4.4万平方米(藏书152余万册,电子图书19万册,期刊13.2万),教学仪器总值1.5亿元。现设有20个院系和一个直属教学部,5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研究院,21个研究所,35个实验室和计算中心、分析中心、网络中心、电教中心。学校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68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200人、在读博士100多人,博士硕士占专任教师的64.45%。中国工程院院士1 人。在职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入选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2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优秀教师1人。近300名知名学者担任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名(其中双聘院士1人)。
1998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获得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权。到目前为止,烟台大学拥有法学和物理学2个硕士一级学科、34个硕士二级学科,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1个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点,目前招生专业为52个,分别为国民经济学、企业管理、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门史、英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物理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海洋生物学、化学工程、工业催化、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农学)、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水生生物学、生物化工、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学、环境科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药物化学、药理学,涵盖文、理、工、法、农、医、史、经济、管理9大学科门类。我校还与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科院固体物理研究所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多年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研究生处是主管学校研究生教育和行政管理的工作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 研究拟定研究生培养的长远规划;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组织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 组织拟定研究生培养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专业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的课程建设。
三、 加强学位点学科建设,负责组织好新增学位点的授权申报工作。
四、 负责研究生管理机构的建设,统一管理研究生的学籍和奖惩。
五、 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遴选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六、 负责研究生经费的分配管理及检查经费使用效益。
七、 检查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组织交流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经验。
八、 做好本部门文书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和统计工作。
九、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十、 完成校党委、校行政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
研究生招生的主要工作内容:
1. 组织编定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2. 组织研究生考研报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命题、评卷、成绩登录和寄发成绩单并做好研究生的调剂录取工作。
3.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
4. 做好研究生录取的政审、索取人事档案、核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5. 编制打印研究生名册,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准备工作。
6. 处理招生工作信访,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7. 研究生招生资料保存和归档工作。
8. 进行招生工作改革和总结,不断改进研究生招生工作。
研究生培养的主要工作内容:
1. 负责制(修)定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实施办法和规定;做好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和遴选工作;负责组织做好研究生教材建设工作。
2. 审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安排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的教学,审查汇编各院系研究生专业课开课计划和课程表;收存并转发研究生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成绩;维持研究生教学秩序,审查研究生教学质量,进行教学研究和评估。
3. 切实做好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4. 检查落实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写作计划和进展情况,检查研究生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情况;负责做好研究生培养和教学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成绩审查工作;负责办理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习成绩证明。
5. 做好研究生入学注册工作,组织研究生填写学籍卡,发放研究生证和校徽;办理研究生奖励与处分、休学与复学、退学、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等手续;办理研究生入学、注册、离校手续。
6. 加强学科点基本条件的评估工作,促进学校学科点的建设。
7. 负责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做好研究生兼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负责研究生“三助”工作津贴和困难补助费的分配及检查使用情况。
8. 总结探讨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律和经验,做好研究生教育发展工作。
学位办的主要工作内容:
1.处理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审核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科目、门数及教学大纲;
3.审批申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4.批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协助各单位组织论文答辩;
5.汇总并审核各分委员会上报的学位材料,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整理学位档案,上报学位材料,发放学位证书;
7.组织申报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
8.办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有关事宜。